手机App收集个人信息:边界何在?最高法案例揭晓答案
在数字化时代,手机App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然而,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时,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——手机App收集个人信息的边界究竟在哪里?当我们下载注册App时,常常会被要求勾选《隐私政策》,以同意其收集、处理我们的个人信息。但这种收集是否有限度?用户又是否有权拒绝呢?
最近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,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。马女士下载了一款名为“流行语”的词典App,在注册过程中,她发现系统自动默认勾选了“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”的选项。如果点击拒绝,App就会直接退出,无法使用。更令马女士不安的是,这款App的《隐私政策》中明确表示会收集她的个人信息,但她却找不到取消授权的途径。
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孙铭溪指出,该App在未经马女士同意的情况下,强迫其同意了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,并过度收集了她的个人信息,包括手机号、地理位置信息、身份证号等。此外,当马女士试图撤回个人信息的同意时,发现该平台并没有提供相关的机制。因此,马女士认为该平台侵害了她的个人信息权益,并将其诉至法院。
在庭审中,被告公司辩称涉案App具有社交属性,注册时收集用户的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无不妥。如果用户想要撤回授权,完全可以通过注销账号的方式来实现。然而,这种说法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。
办案法官解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四条,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,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、明确作出。在本案中,虽然App有弹窗提示,但用户随意一点,它就自动替用户进行了同意选择,这显然不符合“自愿、明确”的要求。
此外,法院还审理认为,涉案App的属性为实用工具类App。根据相关规定,实用工具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。然而,该App在基本业务功能为词汇查询的情况下,却收集了原告的手机号码,这超过了最小范围,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。
同时,法院还指出,该App未向用户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,这也构成了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。被告主张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是注销账号,但注销账号和撤回同意是有很大区别的。法院认定,不能以账号的注销来代替撤回个人信息同意。
最终,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删除收集的马女士个人信息,并向马女士赔礼道歉、赔偿其合理开支。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,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这起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,提醒我们在使用手机App时,要时刻关注自己的个人信息权益。同时,也为企业敲响了警钟,提醒它们在收集、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,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确保用户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撤回权得到充分保障。只有这样,才能实现企业创新发展与用户权益保护在法治轨道上的平衡共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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